據報道,上周四,微軟公司敦促美國政府向澳大利亞學習,制定類似讓科技巨頭為新聞內容付費的法律。
微軟總裁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在其博客文章中稱:“美國不應反對澳大利亞的這一創(chuàng)造性提案。相反,我們也應拷貝澳大利亞的這一做法。”
科技巨頭Facebook和谷歌都對澳大利亞的提案進行了嚴厲批評。Facebook甚至表示,如果該提案獲得通過,將阻止澳大利亞的用戶在其平臺上分享新聞。
在谷歌威脅要終止澳大利亞的搜索引擎服務后,微軟介入了這一紛爭,聲稱可以用該公司的搜索引擎“必應”(Bing)作為替代方案。
澳大利亞總理莫里森上月表示,如果谷歌在澳大利亞終止搜索服務,微軟的必應可以取而代之。但微軟總裁史密斯在其博客中承認,必應的搜索服務在澳大利亞的市場份額不到5%,這一比例甚至低于必應在美國的15~20%市場份額。盡管必應目前的業(yè)務范圍有限,但史密斯表示:“如果出現了市場份額提升的現實前景,我們有信心向澳大利亞人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服務。”
澳大利亞的這一新聞付費提案現在已提交給議會的相關委員會。根據該提案,媒體公司可要求科技巨頭為其平臺上發(fā)布的新聞支付費用,如果無法就費用問題與媒體公司達成協(xié)議,谷歌和Facebook將面臨強制性價格仲裁。
谷歌和Facebook辯稱,媒體出版商在他們的平臺上都有網站鏈接并從中獲益,這些鏈接可將讀者直接帶到出版商的網站。不過媒體出版商表示,在線廣告收入的大部分都被科技巨頭們收入囊中。
特朗普時期的美國政府曾反對澳大利亞的這一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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