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用戶攜號轉網且延長協議18年 西安移動被處罰款5萬元

11月26日消息(顏翊)10月13日,西安的曹先生爆料稱,到中國移動公司攜號轉網時被告知無法辦理,而且協議期被延長到2038年,注銷也不成。曹先生將遭遇發(fā)到網上后,很多人稱有同樣遭遇。當時中國移動工作人員表示,因2018年政策調整,原本是終身制的協議,后臺改成了20年。

對此,陜西省通信管理局近日發(fā)布通報稱,通過調取業(yè)務系統資料、上門詢問用戶、聽取匯報等方式核實了事件情況。現查明,西安移動根據本企業(yè)靚號管理辦法,自行將用戶協議期限調整為20年,以此提出向用戶收取違約金并限制用戶銷戶,造成用戶攜轉受阻。用戶網上反映問題基本屬實。

陜西省通信管理局對西安移動無正當理由拒絕對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的違法行為進行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要求陜西移動對多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誡勉談話、記過、警告或通報批評等處分。

以下為通報全文:

陜通局信管函〔2020〕191號

中國電信陜西公司、中國移動陜西公司、中國聯通陜西省分公司:

近期,我局對中國移動西安分公司(以下簡稱西安移動)無正當理由拒絕對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2020年10月13日,接部信管局通知,要求我局對網傳“男子攜號轉網遭拒 協議被延長18年:注銷也不行”事件調查處理。我局隨即對此事件立案調查,通過調取業(yè)務系統資料、上門詢問用戶、聽取匯報等方式,核實事件情況?,F查明,西安移動根據本企業(yè)靚號管理辦法,自行將用戶協議期限調整為20年,以此提出向用戶收取違約金并限制用戶銷戶,造成用戶攜轉受阻。用戶網上反映問題基本屬實。

西安移動無正當理由拒絕對電信用戶的電信服務,違反了《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guī)定》第九條第(一)款、《電信條例》第四十條第(三)款規(guī)定,依照《電信條例》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我局給予西安移動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由于西安移動處理不當,造成用戶在網上發(fā)布攜轉受阻視頻,社會各方面廣泛關注,對我省攜號轉網服務造成不良影響。我局要求陜西移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經陜西移動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西安移動分管副總經理誡勉談話。經西安移動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小寨分公司原副總經理記過處分、小寨分公司原總經理警告處分、西安分公司原市場部經理警告處分、西安分公司品質管理部經理全市通報批評。

各基礎運營企業(yè)要從此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嚴格執(zhí)行《電信條例》,認真落實《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guī)定》“九不準”的要求,結合通報中反映問題,全面開展自查整改,糾正違規(guī)行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fā)生,共同維護良好的電信市場秩序。

陜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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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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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用戶攜號轉網且延長協議18年 西安移動被處罰款5萬元,C114訊 11月26日消息(顏翊)10月13日,西安的曹先生爆料稱,到中國移動公司攜號轉網時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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