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云閱讀被指盜播《秧村往事》,判賠2.2萬元

原標題:網易云閱讀被指盜播《秧村往事》,判賠2.2萬元

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與北京眾咖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日前二審宣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維持一審判決,網易公司需賠償眾咖公司經濟損失22000元。

天眼查APP披露的判決書顯示,眾咖公司經授權取得《秧村往事》的專有信息網絡傳播權及追究侵權責任的權利,后發(fā)現網易公司未經授權將涉案作品電子書上傳至其經營的“網易云閱讀”中并進行銷售,侵犯公司對涉案作品享有的專有信息網絡傳播權,起訴并索賠經濟損失6萬元。

資料顯示,短篇小說集《秧村往事》由中國財富出版社出版,作者為劉會然。小說以江南“秧村”和“蘭城”為寫作背景,演繹近年來各式人物喜怒哀樂的悲喜劇。

一審法院認定網易公司在涉案網站上登載了涉案作品行為未獲得作者授權,侵犯眾咖公司對于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侵權責任,一審判處網易公司賠償眾咖公司經濟損失22000元以及合理開支1500元。

網易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20年8月11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維持原判,案件受理費388元由網易公司負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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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
網易云閱讀被指盜播《秧村往事》,判賠2.2萬元
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與北京眾咖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日前二審宣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維持一審判決,網易公司需賠償眾咖公司經濟損失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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