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逐步提高至100%

中國金融信息網(wǎng)訊央行29日發(fā)布《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銀辦發(fā)〔2018〕114號),宣布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xiàn)100%集中交存。

交存時間為每月第二個星期一(遇節(jié)假日順延),交存基數(shù)為上一個月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跨境人民幣備付金賬戶、基金銷售結(jié)算專用賬戶、外匯備付金賬戶余額暫不計入交存基數(shù)。

附: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銀辦發(fā)〔2018〕114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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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30
央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逐步提高至100%
央行宣布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xiàn)100%集中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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