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的337調查程序至少需要16個月的時間才能全部完成,從而得出最終裁決(Final Determination)。ITC于2024年10月31日才剛啟動程序(Institutes Investigation),因此預計要到2026年2月才能得出終裁。中間要經歷專家報告,證人陳述,證據聽證會,初裁等多輪程序。這個所謂的“立案后45天內確定調查結束期”,是指ITC將確定2026年2月為終裁的時間,并不是45天內調查結束。
所謂的“發(fā)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終局效力” 是指:如果2026年2月ITC的終裁認定有違反337條款,救濟令在終裁之日起,60天后生效。如果終裁認定沒有違反337條款,會撤銷案件,就不會有60天的說法。在ITC終裁做出之前,不會有任何排除令,禁止令。
因此,以上45天和60天的說法,斷章取義,會嚴重誤導不熟悉ITC程序的讀者。
潤陽已經于2024年10月8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出撤銷天合的兩項涉案專利的申請(IPR程序)。潤陽有充分證據證明這些專利不應該獲得專利權,因為它們僅是在現有已知并顯而易見的技術上試圖涵蓋TOPCon太陽能電池的技術。IPR程序終裁也將于2026年3月做出。屆時,如果IPR程序裁定天合專利無效,就可以終止或撤銷天合的ITC程序。
(免責聲明:本網站內容主要來自原創(chuàng)、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體作者投稿,凡在本網站出現的信息,均僅供參考。本網站將盡力確保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及可靠性,讀者在使用前請進一步核實,并對任何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本網站對有關資料所引致的錯誤、不確或遺漏,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本網站中的網頁或鏈接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或存在不實內容時,應及時向本網站提出書面權利通知或不實情況說明,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或不實情況證明。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依法盡快聯(lián)系相關文章源頭核實,溝通刪除相關內容或斷開相關鏈接。 )